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预拌砂浆进场检验、储存与拌合;5.砌筑砂浆施工与质量验收;6.抹灰砂浆施工与质量验收;7.地面砂浆施工与质量验收;8.防水砂浆施工与质量验收;9.界面砂浆施工与质量验收;10.陶瓷砖粘结砂浆施工与质量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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