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是清朝的“维正之供”,关系国计民生甚钜:它占到国家财政收入的70%以上,也是民众*重要的赋税负担。康熙末年的“永不加赋”与雍正年间的“耗羡归公”,使得田赋收入的规模相对固定。在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管理下,地方政府如何从田赋等收入筹措经费,以应对18世纪中期以降日益增加的开支,这对当日之吏治民生又有何种影响。咸同年间以来,清朝的财政收支结构发生剧变,各省督抚如何在田赋收入中做出相应的调适,始终维持实物形式的漕粮又如何走向货币化、市场化。本研究将依据大量的清代档案、政书、文集、方志史料,贯通“古代”与“近代”,结合制度描述与定量分析,对以上问题进行坚实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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