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评论者:庶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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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在《潜规则》里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算账。
我姑且把《潜规则》这本书称作一个经典账本,这里的帐本分两种。一种是绝对账本,可以直接以价值来判断事情的原委,用过去的硬通货价值折算为如今的人民币,古今对照,才能让我们以今天的价值来准确判断历史的价值。另一种是相对账本,这个帐算的是一种微妙的平衡,每个人之所以有他行为上的必然选择,都是源于这个相对账本,这个帐的算法,遵循的就是潜规则。
绝对帐,吴思给我们举了无数的例子,随便翻开一页,比如说明朝官员的工资,省级领导,每年朝廷给发的工资是576石大米,折成现在的人民币,每月工资大约是11780元(第43页)。明朝官员的工资是历史上最低工资水平,算这笔帐,就是为了说明在这样的环境下当贪官的理由。
还比如,省里为了招待钦差大臣,一次就要向下面摊派三五万两银子。当时福建一带雇人打架,一条人命赔三十两银子。在江南买一处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价格不过一二百两银子。这三五万两银子相当于两三百处院子,上千条人命。可见贪污铺张之数目巨大。
在治理贪污犯方面古今对比也比较悬殊。明朝贪污两三万就是死刑,现在怎么也要上百万才是死刑,贪污十万元基本上是十年有期徒刑。朱元璋只给发很少的工资,而问罪标准又十分严格,为什么还是人人以身试法?这就引出第二种账本——相对账本。
在潜规则下,如果你上对得起皇上,下对得起百姓,当真要做个清官,除了海瑞几个极个别能长寿的神人外,基本上可能比皇上赐的杀身之罪死的还早、还惨。为什么?因为你违背了大家共同遵守的灰色法则,触犯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皇上只有一个,而且天高皇帝远,但身边的人不会允许你的存在。共同遵守潜规则一定比效忠皇上和百姓安全得多。
再说普通百姓的相对帐。朱元璋原来只不过是个到庙里混口饭吃的和尚,可官府把庙烧了,朋友邀请他参加红巾军的信又被别人发现了,他这时算了一笔账。庙是回不去了,留下来要不饿死,要不被人告发也会砍头;潜逃当流民,当时官兵通长乱杀无辜去充军功,反正会是死于乱世。如果造反呢?他卜了一挂,吉,于是这位给元朝掘墓的朱元璋上路了。两百多年以后的李自成以及当初的陈胜吴广,都是这样被逼上绝路后,自己划算一下,还是造反有出路。
最后再说说奉天承运的皇帝。为了维护天下安定以及促进社会发展,百姓是一定要纳税的,税收用来养兵,银子多了,兵多了,叛乱也平息了。在能承受的时候,老百姓可以承受,然而,税收越来越重,老百姓没了活路,也参加了叛乱的队伍,结果兵不够了,再加税,税加多了,更多的人叛乱,缴税的人更少了。吴思形象的把这种现象定义为U型弯。
就算现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本帐,这本帐大多数时候是不能放到台面上的,我们同样自觉不自觉地遵守着潜规则。只是我们是百姓,人微言轻算小账,我们的帐就算遵循了灰色规则,对这个社会也不会有什么巨大影响,因而我们痛恨着对我们有恶略影响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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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潜规则”三字,现已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的社会学名词之一。该词不仅解决了各行业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却难以言明的规则在表述上的技术难题,又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与公示制度之间的矛盾,面对潜规则,必须消除其社会危害和负面影响,树立公权力的权威性和尊严。
1、从技术层面讲,“潜规则”一词的诞生,解决了历史及现实中客观存在于各领域,当事人心知肚明,不便言明且无法言明的陋规、陋习等在语言表述上的技术难题。历史上,官场的斗争游戏、官员的宦海浮沉,老百姓的生死命运等,如果抛开廖若星辰的个案,绝大多数的生存游戏,都受潜规则的支配。正因为人趋利避害,“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本性,在潜规则的支配下,才出现做贪官的代价远远小于做清官这样的看似荒诞的“悖论”,甚至,就算是皇帝,在潜规则这个看不见却躲不掉的敌人面前,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当回“冤大头”。虽然各行业的陋规普遍存在,形式多样,危害及大,人人心知肚明,却少有人愿意揭开这层面纱。事实上,凡是跳出来主动戳穿者,要么是对方不按游戏规则办事,要么是不懂游戏规则或不屑游戏规则,但最终结果大都是尊潜规则者不了了之,逆潜规则者得不偿失。吴思的“潜规则”一词,以高度浓缩的语言智慧,形象的囊括了形形色色的陋规和劣习,并对其共性进行了总结提炼,所以,“潜规则”这三个字的搭配,解决了诸多社会问题在表述上的技术难题。
2、潜规则是人性弱点和权力交易后所诞生的怪胎。人性的弱点,卡纳基已做了专门的论述。我认为,归根结底可概括为一句话:冲破法律和道德的限制,随心所欲,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法律和道德毕竟是经过公示,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上下,基本上是代表正义方向的,掌握权力者,如何安全的运用潜规则来谋求利益最大化呢?关键还得从制度本身入手,只要仅仅抓住制度中的“自由裁量权”,做好成本核算,那么一切就是很安全的。比如,犯人如果犯了死罪是要被判杀头的,皇帝一旦签了字点了头后,杀人的旨意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但皇帝要的只是这个人死的结果,至于是痛快的一刀还是“慢工出细活”的折磨,这是皇帝不想管或者管不了的,在这里,怎么个死法就是监斩官、刽子手等人的自由裁量权,也是潜规则生长的良田沃土。如果自由裁量权很小或者没有的情况下,只要手中有权力,心中会做简单的加减运算,同样可以潜规则一下。比如,看守大牢的狱卒,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外人探监的,按说他们是没有“自由裁量权”的,但只要肯给银子,他就敢随便放人进去,因为结果不外乎两种,一是放进去不出事,那么不上报就行了,二是出了事(比如被劫狱或犯人被杀人灭口),把责任往犯人身上一推还是没事,既然没事,为什么不潜规则?
3、潜规则是一把慢性自杀的刀。如果潜规则能给人带来更大的现实利益,且又安全可行,即使这一规则与公示的法律制度和正义标准冲突,该规则仍可大行其道;如果潜规则成为正式规章制度外大家所公认的能决定游戏结果的东西时,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和人的尊严都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当潜规则的普遍性和利好深入人心,成为一种常识时,一切的尊严和文明都将成为虚伪的装饰品。潜规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历史中生存游戏的结果,而且在现实中的影响之大也是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的诱惑左右了越来越多的人,人被物所异化的程度日渐加剧,同时,人与人之间的生存竞争更加激烈。而潜规则的影响力是与人对物的依赖性及人类文明的进步程度成正比的。首先,人一旦被物所异化,则必须通过竞争获取更多的物,竞争越激烈,竞争过程中的公平性遭破坏的可能性也越大,而潜规则是公平的最大破坏者;其次,人类文明越进步,潜规则的运行成本反而会越小,负面效果就越大。比如,权色交易是演艺圈的潜规则之一,但一般很难通过法律去排除,而且真能达到“一夜成名”的效果,这里的成本只是发生在“性解放”热潮和笑贫不笑娼的时代背景下的一场春梦而已,上过小学一年级的人都能算出这是一笔一本万利的买卖。问题是,一个人这样想这样做无所谓,但如果人人都这么想这么做,那就非常严重了。比如,腐败固然很严重,但如果潜意识里认为只要是个官员,就必然贪污腐败,只要是个迅速走红的女明星,便很难排除性交易,这样的结果是大家不得不都这么做,即所谓的“劣币淘汰优币”,甚至不潜规则的都得潜规则。
潜规则虽然危害极大,但要想清除,却非常困难。一是潜规则总打法律的擦边球,二是即使违法,结果也是法不责众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三是如果没有严刑峻法的心理约束和严厉惩罚,利益博弈之下,潜规则必然成为最经济的选择。潜规则的影响力之大是毋庸置疑的,其负面的社会效果及现实危害也无需争辩,问题是优秀的政治家也好,智慧的哲学家也好,都无法一劳永逸的根除它或者改变它,因为有显规则(公示的法律制度),必然就有潜规则,只要人性的弱点和权力资源的稀缺性客观存在,潜规则便有生长的土壤。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在治标还是治本,着眼于眼前还是长远,是用严刑峻法还是道德号召或两者并用之间做出选择,但总而言之,逐步消除潜规则,树立公权力的尊严和威信,弘扬正义应是大的方向所在,因为,潜规则是一把悬挂在人类头顶的慢性自杀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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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有规律的。帝王统治,众人信奉封建伦理,天子家天下。唯上是从,逢明君还好,上、下所为较为合理,或曰顺应历史的潮流;如逢昏君呢?
其实本来应当没有天子。众人的终极领袖应当是“天道”(合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民心的道德、法度,真正的公平、公正),而不是具体的个人(伟人也会犯错误的)。我们历史上所谓的天子,应当与众生平等,与众生遵循同样的“天道”,而不是众生的天生统治者,高高在上,为所欲为。这种封建伦理,本来就是违背“天道”的,是错误的。封建的“礼”中,对帝王的许多规定(如后妃之数),是荒谬的。
按照“天道”,众生平等。天下乃众生之天下。每人应当奉守“天道”,各担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在担承道义、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自我的价值。这样公平正义的社会,公、私分明,每个人(尤其是当官者)应当尽职尽责,服务社会,而不是想方设法谋取不当利益。没有游离于“道义”、“职责”之外的利益,就不会有“潜规则”的市场了。
《潜规则》一书,帮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封建统治的“死穴”。“太阳底下无新事”。但是,认识“天道”,可以改造自我,可以完善自我,可以跳出“轮回”。每个人都觉悟了,可以改变历史的进程,迎来人类文明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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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买了《血酬定律》,由于《潜规则》被禁,买不到,很高兴今年能买到修订版的。但修订版删除了两篇文章,很遗憾。不过可以去吴思的博客里面浏览更多的没有出版的文章,如果喜欢的话甚至可以打印下来。
我们的历史其实是一部名分和权分变迁的历史,不要把历史沉重化,也不要把历史严肃化,历史是可爱的打扮的游戏历史,这样你就发现历史其实是很有兴趣的。
我现在度历史专门用潜规则的眼睛和血酬的定律来观察史料,发现很有兴趣。只要用这样的眼光去试读一下正史,比如《史记》,你就发现历史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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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用历史上的贪官污吏的行为,解读了为什么中国目前会有这么多的贪官,由此使我们大家明白了贪官产生、发展的由来,以及为什么中国能够容忍某些贪官的原因。好书,值得大家反复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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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书,可以看得,很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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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有幸在这本书出版八年后才得以一览它的风采,听说“被禁”,听说较原内容有所改编,当然我想导致这种现象其中是不是也蕴涵着被潜规则来支配着呢?看到这本书的评论如此之多,如此之观点不统一,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想当当网的书评本意是给读者一个“现身说法”的参考建议,为网购读者做一个根据自已需要做一个指引),争议本身是好事,只是大家站的角度不同。无所谓对与错,哈哈,在此我只是想当然的想:未读本书的读者当看我我们如此书评恐怕真的是一头雾水哦。
俗话讲:“听锣听声,听话听音”,蕴涵表象文字下是否也有不成文的潜规则呢?我读过两本潜规则的书,一本是讲现实朋友之间的(当当网上有卖哦),一本就是讲历史官场的这本,而这本对于仕途者来讲,我个人觉得犹为有用,现实生活中求人办事也用得上哈。虽说是写历史,虽说是........建议聪明的读者“听锣听声,听话听音”,,,支配世界的不是成文规定,成不文的默契有更大的威力,这就是我眼中的世界,,建议有志之士看一下,个人才疏学浅,不妥之处,望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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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国社会的潜规则
改革开放30年来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人的思想的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一书不断地被重印,吴先生从历史思辨的角度讨论了中国几千年来所形成的这种潜规则,并系统的提出来了潜规则的定义,但是从我的角度来看我却想联系当今社会的现实状况去分析一下为什么直到今天我们的社会上依旧潜规则盛行。
前些日子杭州飙车事件、陈同海事件等等一直在网上争论不休,表现出来的正是由于这个社会上的潜规则造成的社会不公正而闹成的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已经走进社会主义建设近60年,完成了从封建礼制、民国的三民主义政治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的转型却依旧不能摆脱潜规则的束缚呢?
追根究底是因为汉武大帝所实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所导致的,因为儒家治国所讲究的是以德治代替法制,所以导致几千年来中国的封建帝王一直宣称要以德治国、忠孝仁义、三纲五常。而也正是这种所谓的德治导致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官吏是“满嘴的道德仁义,满腹的男盗女娼”。首先很多官员在读书的时候也是抱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要学成先圣治国之道为国家人民造福,而当他们真正的走进社会的时候现实告诉了他们,其实他们所面对的社会是一个在白色制度(正统的阶层和法制)、灰色制度(灰色的潜规则)、黑色制度(社会的黑暗势力)之间游走的社会,正是这三种制度导致最后极大部分的人进入了灰色地带,因为所谓的德治是一种以人的主观判断为主的治理之策,所以仁义道德这个东西说他大就大、说小就小。不像法制有成文的法典可以参照,是一种理性的可以量化的制度,当然我们不能说中国几千年来没有法制,其实法学界早就将中国几千年来所形成法律体系称之为“中华法系”,这就不难看出中国的法律制度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影响,但是我们还要考虑到中国几千年来的大一统造成的就是中国从来都是一个皇帝一头独大的社会体系,皇帝的话永远高于法律。而这样上行下效,最后导致的就是在几千年来的中国社会中永远是人治高于法治。
德治的主观性辅之以人治的不可限制性最终导致的是中国几千年来形成了一种潜规则盛行的社会,而新中国建设起来之后,百废待兴,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实行法治社会的,但是从最初的政治协商会议就充分体现了关系人心在中国的重要性,同时领袖的意志和对领袖的超人的崇拜最终形成的是在中国社会人治又一次大于了法制,直到21世纪的今天中国也依旧没能摆脱人治的重要性。
要想这个社会没有潜规则的束缚那么一定要首先取缔人治,其次就是应该让德治成为法治的辅助。只有这样一个新型的社会才能成为现实。
劝每一个中国青年必读之,百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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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当当网淘书,喜见吴思先生的《潜规则》再版,于是即订。
书之内容及吴先生首创“潜规则”之观点,十年来多有高手评论,本人不敢乱评。
记得十年前,书友告知此书值得一读时,《潜规则》已被列为禁书,在书店已无法买到。我是在约02年底,在广州购书中心对面马路的人行道出口处的卖翻版书的地摊上买到的。一论价,摊主说此书极畅销,因而价钱一分不减。但买后来细阅,发觉已是洁版,删除了《探究雷锋》一文,其实翻版书商也极之聪明及颇有政治觉悟,怕不删除就算翻版都被杀绝。后来又在书店买到吴生的《血酬定律》等,总觉吴生读史、辨史、写史之独到,对史之顿悟。“潜规则”之制度性怪胎,几千年来为何没人发现,没人制止呢?
但值得可喜的是,该书十年后终被解禁,又可与我们面对面了。虽说是解禁一本书的小事,但也足够说明我们的国家进步了。我们看到,从08年汶川地震,政府为死者下半旗致哀、开放媒体采访,到近期两会的民主气氛,中国已向真正大国大步迈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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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我从一本《血酬定律》认识了吴思,再读《潜规则》更深入地了解了吴思。本来《潜规则》比《血酬定律》成书时间要早,相比较《血酬定律》应该比《潜规则》更成熟,但我读后的感觉是尽管两者风格相同,但《潜规则》比《血酬定律》读来更为流畅和清晰,估计是规则比定律更容易让人理解一些吧!
喜欢《潜规则》这本书,并不是因为它生造了一个词,哗众取宠,也不是因为它揭露了历史的阴暗面,让人去猎奇君臣之间、官与官之间、官与民之间如何利害算计与趋利避害,主要原因是想不通这种规则的生命力和再生能力为什么如此之顽强?
从封建王朝到蒋家王朝,甚至到人民共各国,这些不成文的规则至始至终支配着或影响着社会的运行,无非只是形式或花样翻新而已。因此,放在整个历史纵深上考察,潜规则如此说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下的规则,不如说是潜伏在历史深处的规则,它并不随历史的嬗变而改变,它更象人体残留的脐带,自然永久性地附着在人类历史的身躯之上,无法割舍。
我们所标榜的往往是我们所欠缺的,我们所追求的往往是我们所遗失的。检视当下的中国,在揭示所谓的潜规则的同时,我们是否更应探究隐匿在其背后的原因。游戏需要规则,权力需要制约,潜规则的盛行往往是权力失控的外在表现。
历史总是以轮回的形式重演悲剧,角色不同,但剧情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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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时,在网上第一次读了该书的《电子版》,记得当时读完后,我很兴奋!心里甚至都有点妒忌,“他妈的,这本书要是我写的就好了。”
当我想买一本收藏时,找遍各大书城都没有,并听说此书被禁了,心中怅然。
半年后,偶然在一家书店看到此书的第二版,很是高兴,打开一看,明显是盗版的,因为有一些错别字,问书店打不打折?店方说,“俺们书店不卖打折书”,我还是一咬牙买下来了,我都知道是错别字啦,阅读应该不存在什么困难。其实大部分内容我都读过完整的电子版,就当收藏吧。
这回发现出了修订版,赶紧买了一本收藏,虽然删去了几篇文章,但不影响整体。至少我看过。
这两天又把书放在枕边有空翻翻,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此次再读的时候,由于有了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有一种被打通任督二脉的感觉。我认为《潜规则》完全可以被誉为是东方版的《君主论》,你接触现实越久,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
这本书比起民国时期的《厚黑学》,更积极、更有力、更深刻。《厚黑学》我只将其视为文人牢骚一类的书,缺乏严谨认真的研讨、分析和论证,总体看是消极的。
而这本书,我说她是东方版的《君主论》,甚至曾有人说比读《读通鉴论》更受启发。
我觉得喜欢读书,喜欢研究学问的人,没读过这本书,是个人的一大遗憾。